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言論自由的功能?
(A)實現自我
(B)追求真理
(C)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
(D)促進防衛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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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1), B(473), C(1162), D(3356), E(0) #3256360
統計: A(481), B(473), C(1162), D(3356), E(0) #3256360
詳解 (共 10 筆)
#6135062
釋字第509號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A)實現自我、溝通意見、(B)追求真理及(C)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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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944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言論自由的功能?
(A) 實現自我
(B) 追求真理
(C) 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
(D) 促進防衛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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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列憲法之規範事項,何者係源自「防衛性民主」之理論?
(A) 集會結社自由之保障
(B) 正當法定程序之要求
(C) 違憲政黨之解散
(D) 婦女人格尊嚴之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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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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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一違憲政黨之解散制度,展現出我國憲法所架構之民主型態為下列何者?
(A) 超越性民主
(B) 防衛性民主
(C) 自然權民主
(D) 公民權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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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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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學理上所謂防衛性民主,是指民主也應受特定價值之拘束,不得逾越憲法基礎秩序。下列何者為我國憲法制度中採行防衛性民主思想的主要例證?
(A) 司法院大法官得組成憲法法庭,宣告政黨違憲並強制解散
(B) 憲法之修改最終須經公民投票複決,以二分之一以上選舉人贊成始為通過
(C)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所提不信任案如未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D) 國家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時,必須合乎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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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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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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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7795
釋字509: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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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847
補:
防衛性民主
為維護民主的憲政體制,打擊個人與組織的憲法敵對行為,稱為「防衛性民主」(或稱為戰鬥性民主)。在德國威瑪憲法時代,由於採取價值相對主義,對於各種不同意見均加以寬容,包括納粹政黨的主張。導致納粹政黨取得政權後,卻對於其他人不寬容,將所有其他政黨解散,實行獨裁專制統治。因此為保護憲法,必須把反民主而違憲的政黨加以排除。
為維護民主的憲政體制,打擊個人與組織的憲法敵對行為,稱為「防衛性民主」(或稱為戰鬥性民主)。在德國威瑪憲法時代,由於採取價值相對主義,對於各種不同意見均加以寬容,包括納粹政黨的主張。導致納粹政黨取得政權後,卻對於其他人不寬容,將所有其他政黨解散,實行獨裁專制統治。因此為保護憲法,必須把反民主而違憲的政黨加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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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1452
J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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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另參 防衛性民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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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749
真理的實現需要溝通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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