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下列關於我國民法物權編取得時效之規定,何者正確?
(A)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不中斷
(B)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C)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D)對於他人已登記之不動產,無法因取得時效完成,而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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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3), B(1585), C(914), D(2520), E(0) #3256384
統計: A(533), B(1585), C(914), D(2520), E(0) #3256384
詳解 (共 10 筆)
#6141578
下列關於我國民法物權編取得時效之規定,何者正確?
(A) 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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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一、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
二、變為非和平或非公然占有。
三、自行中止占有。
四、非基於自己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但依第九百四十九條或第九百六十二條規定,回復其占有者,不在此限。
依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起訴請求占有人返還占有物者,占有人之所有權取得時效亦因而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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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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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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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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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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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對於他人已登記之不動產,無法因取得時效完成,而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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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時效取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時效取得為原始取得
(B) 不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限於他人未經登記之不動產
(C) 不動產之所有權之時效取得,當該占有人一完成時效取得之要件,立即取得不動產之所有權
(D) 占有人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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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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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關於所有權之時效取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時效取得為原始取得
(B) 不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限於他人未經登記之不動產
(C) 占有人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D) 不論是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權之時效取得,當該占有人一完成時效取得之要件,立即取得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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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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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關於不動產所有權取得時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占有人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及無行為能力人則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為之
(B) 占有人於占有之始須為善意並無過失,若係惡意占有則不得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
(C) 占有人所占有者須係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若已登記之不動產則不得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
(D) 時效完成後,此因非依法律行為所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故占有人不待登記即當然取得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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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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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982
(B)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C)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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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1658
X(A) 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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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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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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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 對於他人已登記之不動產,無法因取得時效完成,而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 J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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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032
筆記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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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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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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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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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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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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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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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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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3531
(A) 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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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誤以為只要默默使用土地多年,就符合「時效取得」的條件,但法律上的「和平、公然、連續」占有,其實具有非常明確的法律判準。若占有方式過於隱密、時斷時續或曾被原地主驅趕,都可能導致時效中斷或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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