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立法院之職權?
(A)提出總統彈劾案
(B)議決條約案
(C)複決公民連署所提之憲法修正案
(D)副總統缺位時,補選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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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64), C(1318), D(271), E(0) #1668716

詳解 (共 3 筆)

#3544431

選項(c)不需要複決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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