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甲公司參與乙公司(以下簡稱甲、乙)之設備校驗工作,甲乙雙方對於校驗工作應計價收費一事,有達成共識,但對於收費標準,均無法達成協議。嗣後,乙一直要求甲支援,甲迫於無奈,繼續依約校驗,但一直要求乙要協商收費標準,乙均虛與委蛇。數年後,乙主張甲長期都無償支援設備校驗工作,兩造間係無償契約,其不用付工程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長期無償支援設備校驗工作,本件確屬無償契約無誤
(B)甲乙雙方就校驗工作應計價收費,均有共識。甲長期要求乙協商收費標準,乙虛與委蛇,嗣後 卻主張不用付工程費用,依實務見解,其權利行使,違反誠信原則
(C)既然雙方並未訂立書面契約,而約定其收費標準,即不發生有償之效力
(D)甲長期參與設備校驗工作,故甲得依民法上誠信原則為請求權基礎,向乙主張工程費用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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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38), C(2), D(13), E(0) #36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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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3144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探討甲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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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3915

民法 第 148 條(權利行使之界限)

1.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2.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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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6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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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148條 1.權利之行使,不得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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