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133124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13 就甲、乙、丙三人對丁負有連帶債務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向丁表示承認連帶債務存在時,其中斷時效之效力及於乙、丙 (B)甲對丁給付遲延,其效力亦及於乙、丙 (C)甲向丁為超過其分擔部分之清償後,甲即脫離連帶債務關係 (D)甲向丁提起確認連帶債務不存在之訴,而獲勝訴確定判決時,該判決效力及於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