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133124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18 下列關於分別共有物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分別共有之動產,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B)分別共有之動產,對共有物之處分,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C)分別共有之不動產,對共有物之處分,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D)分別共有不動產之處分,除其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其人數不予計算者外,應以共有人 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