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幼兒園應建立幼兒託藥措施並告知家長,下列哪些是教保服 務人員應特別注意的給藥原則? 甲、家長委託之藥品須為醫院或開業醫生之處方藥物 乙、給藥前應遵照三讀五對原則,以避免給藥錯誤 丙、一次只餵一位幼兒,以減少錯誤 丁、家長因忙碌未填妥託藥委託書,應給予彈性處理,以免耽誤餵藥時機
(A)甲
(B)甲乙
(C)甲乙丙
(D)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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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118), C(2500), D(109), E(0) #2115538

詳解 (共 3 筆)

#3804494
☆ 三讀即是:取出藥袋核對託藥單、取出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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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839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十一條

幼兒園應準備充足且具安全效期之醫療急救用品。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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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496

個人見解  丁、家長未填具託藥單之幼兒,不得餵藥!!!  家長託藥若登記不清楚或未填寫,可彈性處理,但,班級老師務必聯絡家長確定用藥資訊(最好是有線上照片版本的用藥委託單據證明)才予餵藥,以維護幼兒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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