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列何者組合非屬主物與從物之關係?
(A) 電視機及其遙控器
(B) 筆記型電腦及其充電器
(C) 汽車及其備胎
(D) 果園及其果樹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 B(9), C(25), D(161), E(0) #3513942
詳解 (共 3 筆)
1.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
2.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ㅤㅤ
我的解題邏輯是土地所有人跟種果樹的人不一定是同一人,所以土地跟果樹也未必歸同一人所有...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民法 第66條 1.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
未解鎖
屬主物與從物之關係是指民法上,一個獨...
未解鎖
依《民法》第68條,從物須為「獨立」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