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當學校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調查時,學校於受理申 請後之作為為何?
(A) 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B) 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一年內處理完畢
(C) 不須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理結果
(D) 告知處理結果時不須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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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59), B(245), C(63), D(101), E(0) #824506

詳解 (共 5 筆)

#1078198
(B)2個月內
(C)以書面通知
(D)須告知處理結果不服之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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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639
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向 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以下簡稱調查學校)申請調查;學校於 受理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 ,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 理結果,並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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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5241
1.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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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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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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