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2878
年份:110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62 法官下列行為,何者未違反法官倫理?
(A)甲法官係某二審案件之受命法官,因認上訴人提起上訴顯無理由,對上訴人闡釋這個案子一審量刑 結果對其而言已屬有利,絕不可能再改判,請那個律師來辯護都沒有用
(B)乙法官於庭審中發現當事人間與本案請求相關連之爭執,已另案繫屬於法院,為追求效率,當庭打 電話與該他案件之承辦法官討論兩案事實如何認定及判決
(C)丙法官於審理期日,因認證人所述偏頗不實,當庭向證人表示做人說話要憑良心,說謊會下地獄, 希望證人想清楚再回答後,就已詰問過之待證事項依職權再次詢問證人
(D)丁法官於獨任審判時,發現旁聽席中被告之母親正用手機錄影開庭情形,經制止後不從,遂禁止其 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