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關於侵權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丙三人各自臨時起意,在山上朝登山客丁所在之位置丟擲石頭,而其中一塊石頭恰擊 中丁,致丁受傷。若不知何人丟擲之石頭擊中丁,則由甲、乙、丙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無行為能力人甲不慎打破乙所有之 A 骨董,而其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若甲之法定代理人丙違反 其監督義務並具有過失,則由丙單獨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C)定作人甲委請承攬人乙為其設計並興建 B 平房,且全面聽從乙之意見及指示。若乙因一時施工 不慎,致鄰宅之牆壁龜裂,則甲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D)甲現為職業駕駛,某日駕駛其妻乙所有之 C 車欲接送子女。若甲於途中不慎撞傷路人丙,則甲、 乙兩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 B(55), C(149), D(404), E(0) #3274228

詳解 (共 4 筆)

#6160505
7 下列關於侵權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
(共 4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0
0
#6588833
(一)民法§185Ⅰ規定:「數人共同不法...
(共 57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6266009
§185
§187
§189
§191-2
4
0
#7345250
民法§185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1.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2.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A:正確。
ㅤㅤ
民法§187法定代理人之責任
1.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2.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3.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B:正確。
ㅤㅤ
民法§189定作人之責任
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 
C:乙需自己賠償因己不慎造成的損失。
ㅤㅤ
民法§191-2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D:僅駕駛甲須賠償。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325994
未解鎖
民法第184條1.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
(共 10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6
私人筆記#6233501
未解鎖
民法 第184條 1.因故意或過失,不...
(共 1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