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26601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7 依據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身心障礙者於遭到遺棄,且情況危急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上述之緊急保護安置,若未經過法院裁定,不得超過多久時間?
(A)二十四小時
(B)三十六小時
(C)四十八小時
(D)七十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