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受理訴願機關認定原處分違法,但撤銷原處分顯與公益相違背時,應作成下列何種訴願決定?
(A)訴願不受理之決定,因訴願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性
(B)駁回訴願之決定,並於主文中載明原處分違法之意旨
(C)
駁回訴願之決定,並於理由中說明不應撤銷原處分之原因
(D)訴願有理由之決定,撤銷原處分並發回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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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 B(5912), C(1726), D(492), E(0) #610844
統計: A(132), B(5912), C(1726), D(492), E(0) #610844
詳解 (共 10 筆)
#934225
訴願法第 83 條
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
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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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354
雖然原處分違法,但為了公益又不能撤銷或變更,兩難之下還是只能把訴願當作無理由駁回,但主文要跟訴願人說明其實你是對的,的確是機關做錯了,此稱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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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506
與公益相違背時,駁回訴願之決定,並於主文中載明原處分違法之意旨--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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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36
所以按照法條(訴願法83II)的意思,因為情況決定不撤銷原處分,行政機關只要跟人民說本機構行政處分是違法的,不需要跟人民說明為何不撤銷嗎(C)?人民難道不用知道發生什麽事?不太懂這題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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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4
回9F
訴願法83II僅規定「應」於主文載明原處分違法之意旨,並沒有規定是否應說明不撤銷理由。
本題題幹詢問「……『應』作成下列何種訴願決定?」,B是法有明文,C沒有規定,所以算是社會通論(原處分違法又不撤銷應該要跟我說原因吧),兩者相較之下,最適合的選項則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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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419
駁回其訴願---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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