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與區段式公告土地現值查估相較,兩者主要的差異在於下列那一影響不動產價格因素調整的考量?
(A)個別因素
(B)區域因素
(C)一般因素
(D)特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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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0), B(646), C(532), D(38), E(0) #393051
統計: A(1250), B(646), C(532), D(38), E(0) #393051
詳解 (共 7 筆)
#734206
區段徵收不是屬全面性的只是某地段政府因行使公權力強制取得人民的私有土地,給予市價補償或抵價地補償是屬於個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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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973
有真的懂的人可以解釋嗎
我覺得 徵收是屬於行政問題 是一般因素
區段式公告土地現值查估 是指區段徵收嗎 還是每年1月1日的土地現值公告
還是什麼呢? 怎麼看也是行政問題 也是一般徵收阿
只是兩者的行政問題不同 那跟 個別因素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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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722
看了詳解還是不太懂!! 但整理如下
公告土地現值之查估,係在劃定的區段範圍內蒐集合理的買賣實例,並取其價格中位數做為該區段之正常交易價,而後將此正常交易價依一定比例推算公告土地現值。此法理論上對於區段內宗地條件較優或較差之土地都會造成不公平的情形。
市價徵收之市價查估係在劃定區段內選取一比準地,蒐集 1 至 3 件合理的買賣實例,透過比較法求得比準地單價,而後以該單價為基準,依各宗地條件比較推估出各宗地單價,故宗地條件較優者價格較高,宗地條件較差者價格較低,如此方能兼顧合理性及公平性。
結論: 區段徵收不是屬全面性的只是某地段政府因行使公權力強制取得人民的私有土地,給予市價補償或抵價地補償是屬於個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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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4975
「區段式」公告土地現值
不是一般因素的話,
難道不是「區域因素」?
為何是「個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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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115
大概瞭解了,整理一下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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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十四、一般因素:指對於不動產市場及其價格水準發生全面影響之自然、政治、社會、經濟等共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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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翠容 2013/10/30
區段徵收不是屬全面性的只是某地段政府因行使公權力強制取得人民的私有土地,給予市價補償或抵價地補償是屬於個別因素ㅤㅤ
口愛不給虧(留言)2022/06/06
注意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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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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