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所規定之復審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復審程序為公務人員專屬,其家屬無法適用
(B)非現職之公務人員,其基於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受侵害者,仍可提起復審
(C)復審人應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
(D)復審程序原則上採書面審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71), B(197), C(209), D(101), E(0) #1329261

詳解 (共 4 筆)

#1403045
(A)復審程序為公務人員""專屬"",其家屬無法適用 
既然有例外(遺族)就不是專屬
82
2
#3205347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三項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份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35
0
#1400970

這題答案是不是怪怪的...

BCD都正確沒錯

保障法第25條 II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題目未明確說明人...亡故了沒 怎麼判定遺族(家屬)能否參與?

還是所謂 "復審程序" 是一定要本人跑流程才算?

望高手解答 謝謝

20
5
#2999182
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人包括:1.公務人員保...
(共 1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