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公務員於離職後 3 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應如何處罰?
(A)因已離職不得再加以處罰
(B)得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C)處以刑罰
(D)處以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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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661), C(2181), D(392), E(0) #1329263

詳解 (共 7 筆)

#1402781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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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433

公務員服務法

14-1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股東顧問

22-1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說明】:「有期徒刑、罰金」係屬刑法罰則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考題觀摩:

(D) 1.公務員退休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旋轉門條款」之規定,應如何處  

          罰?97高考三-§14-1.22-1
      (A)
因已退休故無法處罰 (B)應停發退休金 (C)應處以行政罰 (D)應處以刑罰

(C) 2.公務員於離職後 3 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 

          董事,應如何處罰?105鐵路-§14-1.22-1
      (A)
因已離職不得再加以處罰    (B)得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C)
處以刑罰                                (D)處以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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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2943
是刑罰,不是刑法意思是犯這個罪要坐牢的
(共 2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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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127
行政刑罰
(共 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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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455

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公務員服務法第22-1條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徒刑罰金為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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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3658
條號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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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8865
所以只有處罰刑法 其他都沒有?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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