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甲經營賭場而與乙結怨,甲以150 萬元之酬勞利誘丙殺害乙,丙急需金錢,旋即應允。不久有人無意中告知丙,乙因仇家找上門而遭暗殺死亡,丙因而作罷。甲、丙成立何罪?
(A)甲、丙無罪
(B)甲成立殺人未遂罪,丙無罪
(C)甲無罪,丙成立殺人預備罪
(D)丙成立殺人預備罪,甲成立殺人預備罪之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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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20), B(44), C(218), D(402), E(0) #351755

詳解 (共 6 筆)

#1602285

丙未達預備階段,更未達成著手階段

刑法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未遂犯。

且依限制從屬原則,為無效教唆 不罰

丙不成立犯罪,更無論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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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005
甲教唆乙殺害丙 (並非教嗦乙預備殺害) 
且乙未達著手實行丙已被其他仇家殺害
故甲 乙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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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823
教唆採限制從屬理論,也意謂有動手才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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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391
想問,殺人罪不是有處罰預備犯嗎殺人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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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087
樓上連題目都沒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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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162
有問題
實務明明說殺人罪有罰預備犯
所以採修正式構成要件 所以能從屬預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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