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儲備約僱人員甄選:國稅法規概要#123708
年份:113年
科目:國稅法規
7.因認定事實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按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自繳納之日起幾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