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民國108年公布,請問下列哪一項說明較符合該法理念?
(A)
臺灣手語為國家語言之一,列入部定課程提供給聽語障學生學習
(B)臺灣手語為固有
族群使用的視覺語言,為國家語言之一
(C)臺灣手語為自然語言,和閩、客、原同屬
為國家語言
(D)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和新住民語,均屬於國家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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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338), C(1061), D(336), E(0) #2339359
統計: A(124), B(338), C(1061), D(336), E(0) #2339359
詳解 (共 10 筆)
#4716206
(B)臺灣手語為固有族群使用的視覺語言,為國家語言之一
推測B應錯在[固有族群]
第 3 條 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
這條法規應該這樣斷句,也就是說並不包含在固有族群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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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4867
(B)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
(D)(十四)
國家語言發展法為何不納入新住民語?
【涉及本法定位問題,但另有積極輔導之相關措施】
一般而言,新住民語言應屬於移民語言,其性質與「國家語言發展法」中所規定「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之定義有所不同。綜觀世界各國語言政策,對於移民語言多有相關保障權利的法令或規定,然鮮有將移民語言訂為本國之國家語言者,但基於國際人權平等原則,我國當然尊重新住民使用其母語之權利,並將積極輔導新住民學習臺灣各國家語言,讓他們儘快了解臺灣文化、融入臺灣,也會與他們共同營造友善多元的語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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