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關於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任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A)所稱警察係指廣義的警察意義
(B)警察任務可區分為二種主要任務與二種輔助任務
(C)警察法第二條規定,僅具組織法之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性質,欠缺行為法之功能
(D)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主要任務之一
統計: A(246), B(399), C(2448), D(69), E(0) #1765497
詳解 (共 6 筆)
(A)所稱警察係指廣義的警察意義
狹義
(B)警察任務可區分為二種主要任務與二種輔助任務
3主要(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 1輔助 (促進人民福利)
(D)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主要任務之一
輔助 (促進人民福利)
X(A)所稱警察係指廣義的警察意義
狹義
【廣義】的警察:釋字588、憲法第8條、功能上、作用法上、【學理上】、【實質意義】的警察。
【狹義】的警察:【法定上】、【實定法上】、【組織法上】、【形式意義】、形式上的警察、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 條、警察法 第 9 條)。
例如: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3 條 所稱警察人員,指依本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
X(B)警察任務可區分為二種主要任務與二種輔助任務
3種主要、1種輔助
V(C)警察法第二條規定,僅具組織法之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性質,欠缺行為法之功能
正確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570
解釋字號
釋字第570號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26 日
解釋爭點
玩具槍管理條例及內政部公告之管制規定違憲?
理由書
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同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警察有依法發布警察命令之職權,僅具組織法之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性質,欠缺行為法之功能,不足以作為發布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警察命令之授權依據。
X(D)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主要任務之一
輔助
警察法 第 2 條
維、保、防、促
前3個:主要任務 (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
最後1個:輔助任務(促進人民福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2&flno=2
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法 (警察法) 第2條規定之警察任務,區分如左:
一、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為警察之主要任務。
二、依法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之輔助任務。
前2個:消極任務 (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
後2個:積極任務 (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