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儒家強調對他人的愛應有等差,故有「親親之殺」說。下列何者為「親親之殺」的表現?
(A)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故諸父昆弟不怨。
(B)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
(C)自臣之貴,父之族,無不乘車者;母之族,無不足於衣食者;妻之族,無凍餒者。
(D)凡養老,……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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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25), C(198), D(31), E(0) #1991478
統計: A(73), B(25), C(198), D(31), E(0) #1991478
詳解 (共 1 筆)
#3345277
「親親之殺(ㄕㄞˋ),尊賢之等,禮之所由生也。」
「殺(ㄕㄞˋ)」此指「差等」之意。 我們在待人處事時,應該從「親疏的差等」和「尊卑的等第」兩個社會認知向度來衡量彼此之間的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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