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根據「中華民國童軍進程合格標準」,國花級童軍必須在幾歲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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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
統計: A(2), B(4), C(34), D(70), E(0) #3122405
詳解 (共 1 筆)
國花級童軍考驗標準:
核准長城級童軍章之後,開始 8 個月以上,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其童軍精神、領導能力、群體生活,經團長認可;專科智能,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各項經團長確達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市)童軍會申請晉級,經縣(市)童軍會審議確達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送總會核定,晉級國花級童軍名冊副知省(市)童軍會。在全國性童軍儀典活動中,頒授國花級童軍合格證書及國花級童軍章。
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
一、實踐並能對外簡要說明童軍諾言、規律、銘言,有良好成績表現。(團長評定)
二、曾在縣(市)或地區以上所舉辦的童軍活動中擔任服務工作累計 40 小時以上,有良好成績表現,持有主辦單位簽字之服務紀錄卡或服務證明者。(團長評定,資料送總會核定)
三、負責訓練童軍取得專科章 3 種以上。(團長評定,資料送總會核定)
四、能說出世界童軍組織及近期重大活動(會議)訊息。(團長評定)
五、曾在童軍團,教授 3 種以上課程。(團長評定,資料送總會核定)
六、曾規劃及帶領小隊做童軍露營活動 2 次以上(須有 1 次 3 天 2 夜),並提出完整書面紀錄。(團長評定,資料送總會核定)
七、能規劃並研擬社會服務計畫,經家長、團長、受服務團體同意,並領導童軍實施服務計畫,且經相關人員協助及輔導,活動執行完畢後有良好績效,並有完整紀錄。(受服務團體評定,資料送總會核定)
八、國花級童軍必須在 19 歲之前完成。
九、取得專科章 18 種以上,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5 項:
(一)世界公民專科章。
(二)生態保育專科章。
(三)測量專科章。
(四)植物專科章或昆蟲專科章或賞鳥專科章 3 項擇 1 項。
(五)音樂專科章或舞蹈專科章或攝影專科章 3 項擇 1 項。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童軍進程合格標準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d60PQYCt-lI2VNOYiHfY2qP8daRIQAI/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