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根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下列那一種情形,雇主不得未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A)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勞工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B) 勞工對雇主有重大侮辱行為
(C)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職 3 日
(D)雇主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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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12), C(21), D(584), E(0) #1903622

詳解 (共 1 筆)

#3607379

勞動基準法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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