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關於律師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律師因已通過國家考試,可稱為法律專家,雖未曾修過任何破產法之課程,無特殊研究或實務經
驗,亦可在名片上表示自己係破產法權威
(B)律師在某一廣播節目上,以來賓身分,表明自己係律師,專長係民刑事訴訟程序,歡迎有法律疑
難聽眾,撥打某一服務專線電話,此行為依目前規定,應無違反律師倫理
(C)律師得以支付介紹人報酬方式,招攬業務
(D)律師得聘僱業務人員推展業務,並約定基本薪資及抽成分紅比例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律師倫理規範 第一二條律師不得已下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