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甫滿十五歲之甲男乙女,因相戀而發生多次之性關係,嗣經乙女之父母發現,憤而告甲,則甲之刑責為何?
(A) 基於乙之同意,得阻卻妨害性自主罪之構成要件該當
(B) 基於乙之承諾,得阻卻妨害性自主罪之違法
(C) 乙之同意或承諾無效,應構成妨害性自主罪
(D)乙之同意或承諾無效,應構成妨害風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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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4), B(325), C(1757), D(41), E(0) #268459

詳解 (共 9 筆)

#769425
刑227 III
對方未滿十六歲就是不能動他/她  不管對方同不同意(無效同意/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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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9661
刑法第227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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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624

考點:227之1 滿18歲以下之男女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在此的減輕或免除其刑,不是三階論中的阻卻違法事由也不是無罪責事由。是三階完後的個人刑罰解除事由,刑法27中止犯的減輕或免除其刑也屬之。

三階外的探討:

個人刑罰解除事由:罪一樣成立,但能獲得刑的減輕或免除。刑法27中止犯

個人刑罰阻卻事由:不罰。刑法26不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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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9734
227-1 是  18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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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816
甲男成立犯罪,反過來說甲男的父母也可告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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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753

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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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8201
會構成妨害性自主,但18歲以下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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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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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9859

啊兩個都未滿16歲,這樣是可以互告的嗎?,還是只有女生能吿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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