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9/18)是非題 701-750#131465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742採購法第31條第2項關於不予發還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之情形,機關可於招標文件中增列其他情形,後續即可依招標文件之規定不發還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