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關於單側聽力損失的鑑定 基準,下列何者正確?
(A)單側聽力損失不符合聽覺障礙幼兒的鑑定對象。
(B)任一耳 500 赫、1000 赫、2000 赫聽閾平均值達 21 分貝以上。
(C)任一耳 500 赫、1000 赫、2000 赫聽閾平均值達 50 分貝以上。
(D)任一耳 500 赫、1000 赫、2000 赫、4000 赫聽閾平均值達 50 分 貝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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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173), C(236), D(216), E(0) #3676074
統計: A(41), B(173), C(236), D(216), E(0) #3676074
詳解 (共 2 筆)
#7337752
2024年修正發布的《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已將單側聽力損失納入聽覺障礙鑑定基準。核心鑑定標準為:任一耳平均聽力閾值達 50 分貝(dB HL)以上,且經專業評估在語言學習、聽音辨位及課堂聆聽上確有顯著困難者,可獲得特殊教育支持服務。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2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2《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單側聽損鑑定要點:
- 鑑定基準修正: 本次修法將原本主要針對雙耳聽損的限制放寬,特別針對單側聽損者。
- 關鍵數值: 任一耳(單側)的純音聽力檢查(500、1000、2000、4000 Hz)平均聽力閾值在 50 分貝以上。
- 輔助標準: 考慮在嘈雜環境下雙耳聆聽障礙、學習參與率低下等功能性表現。
- 目的: 幫助單側聽損學童(包括幼兒階段)儘早獲得輔具、座位調整及特殊教育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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