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102年 - 10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8434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8434 |
科目: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8434
年份:
102年
科目: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75 甲開車載乙同遊,與丙駕駛之車輛相撞,甲、丙兩人皆因超速而有過失,結果乙、丙兩人受傷。丙 委任 A 律師向法院提起請求甲損害賠償之訴。後來,乙也希望向丙請求損害賠償,請問 A 可否代理 乙對丙提起訴訟?
(A)可以,但是必須經法院同意才可以
(B)不可以,因為律師不應從事任何會引起前案當事人丙不悅的事情
(C)可以,因為這兩個案件是不同案件,在前案件中,乙根本不是當事人
(D)不可以,因為這兩個案件是有實質關連之事件,A 有利益衝突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