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之規定,下列何項不正確?
(A)口頭質詢,採即問即答方式
(B)立法委員個人質詢,行政院院長得決定是否備詢
(C)依法應秘密事項,得拒絕答覆
(D)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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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1713), C(91), D(167), E(0) #131648
統計: A(48), B(1713), C(91), D(167), E(0) #131648
詳解 (共 2 筆)
#45209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條:「立法委員個人質詢應依各委員會之種類,以議題分組方式進行,行政院院長及與議題相關之部會首長應列席備詢。」
議題分組進行質詢,依立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第一項各款順序。但有委員十五人連署,經議決後得變更議題順序。
立法委員個人質詢,以二議題為限,詢答時間合計不得逾三十分鐘。如以二議題進行時,各議題不得逾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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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968
立法委員口頭質詢,採即問即答方式。
立法委員個人質詢,行政院院長及與議題相關之部會首長應列席備詢。
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依法應秘密事項,得拒絕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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