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13152
年份:112年
科目: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79.關於牙醫醫療行為的法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醫師法所規範的對象為人,也就是醫師
(B)醫師法主要規範醫師的資格取得、執業及義務,以保障醫療品質
(C)醫師須對醫療行為負法律責任,依照醫療法的規定,醫師為醫師、牙醫師、中醫師
(D)接受牙醫助理認證課程訓練後,牙醫助理可執行醫療行為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醫療法第58條,「醫療機構不得置臨床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