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為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之處理方式?
(A)由先受理之機關管轄
(B)原則上由先受理之機關管轄,但經當事人同意,亦得由後受理之機關管轄
(C)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D)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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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2), B(412), C(492), D(2696), E(0) #1806976
統計: A(2012), B(412), C(492), D(2696), E(0) #1806976
詳解 (共 10 筆)
#2907779
口訣參考:)
行程法13條 管轄競合:有好處,各機關都想(積極)管轄
口訣:優血脂
1.優先受理者
2.雙方協議
3.共同老大指定
行程法14條 管轄衝突:沒好處,各機關都不想(消極 負面)管轄
口訣:止血
1.共同老大指定
2.雙方老大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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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7510
有「爭議」=互踢皮球,所以共同上級決定;
「均有管轄」=爭先恐後,所以處理在先的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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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6924
第 14 條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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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691
這題就是單純法條題吧。
13條是「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而14條則是「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
犖記「爭議」就是「共同上級決定」;「均有管轄權」是「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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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2901
壞事大家都不想要
一定是由長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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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868022
管轄權相關簡單整理:
1.行政罰法31(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數機關均有管轄權:
處理在先 > 各機關協議 > 共同上級指定
2.行政程序法13(管轄權競合)一事件,數機關均有管轄權:
受理在先 > 各機關協議 > 共同上級制定 > 各該上級協議
(必要情形,應為必要之行為 * 最優先 * )
3.行政程序法14(管轄權爭議)數機關對管轄權有爭議:
共同上級機關決定 > 各該上級機關協議
(人民得向共同上級申請指定管轄,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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