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律保留原則不僅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
(B)給付行政措施如未涉及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者,尚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C)地方自治團體倘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於合理範圍內以自治條例限制居民之基本
權,與法律保留原則尚無牴觸
(D)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無違於法律保
留原則之要求
統計: A(400), B(5572), C(735), D(492), E(0) #1624295
詳解 (共 10 筆)
釋字443號就有提到: 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 ----
---->意思是說給付行政基本上都是對人民有利益的, 自然受到法律保留的程度較為寬鬆, 惟其仍有法律保留適用之餘地, 而B選項後面那句把話說死了, 所以B選項的敘述是錯誤的.
解釋憲法的方式有很多種, 不是每段話都能用反面解釋來推論它的真義.
憲法上之法律保留原則乃現代法治國原則之具體表現,不僅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A)。
給付行政措施如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固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B)(本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
給付行政如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但這不代表「不涉及重大公益的給付行政」就完全不用管法律保留,其實重大公益以外的給付行政還是有可能需要法律授權的喔。
回樓上
(B)給付行政措施如未涉及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者,尚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釋字443
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
這在玩文字遊戲啊 有點煩的邏輯問題
其實留言都有回答了
如果 肚子餓 原則上 應該會去吃東西
如果 肚子不餓 就不會吃東西??(不代表不會吃吧?)
關於你的問題
1 下列何者並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A)對人身自由之限制 (干預行政)
(B)對清寒學生之小額助學金 (給付行政)
(C)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 (干預行政)
(D)納稅義務 (干預行政)
"干預行政"通常涉及強制力
都是需法律保留
跟這選項是討論"給付行政"感覺是比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