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據104年1月14日公布實施的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以下何者為非?
(A)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
(B)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C)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D)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至少54小時之業界實習。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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