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下列何者非屬教育基本法所列舉的中央政府教育權限?
(A)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B)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C)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D)大學的設立與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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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265), C(228), D(2734), E(0) #89186

詳解 (共 4 筆)

#54946


第 9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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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10
(D)大學的設立與維持~(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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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6953
(D)大學的設立與維持---是屬於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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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841
大學教育並不是教育基本法所要規範的課程緣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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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293281
未解鎖
教育基本法第9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共 37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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