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有關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處分機關原則上得依職權予以廢止
(B)為防止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處分機關得依職權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
(C)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D)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非補償處分相對人之損失,不得廢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51), B(675), C(802), D(5276), E(0) #342175

詳解 (共 10 筆)

#353794
【解析】A:參見行政程序法第122條規定;B:參見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規定;C:參見行政程序法第12 5條但書規定;D廢止授益處分時,只有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及第5款所為之廢止,才須要對相對人為合理之補償,參見行政程序法第126條第1項規定
 
P.S. Cyun Kai Syu 所提供的網址解析
137
6
#797582

D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的損失,才需給予合理的補償。


52
0
#411490
第 126 條
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 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 償。
29
0
#397778
有一種叫定期廢止 這種也不用補償
23
2
#604113
第125條(行政處分廢止之效力)

  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21
0
#781698
第 123 條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19
0
#878411
D選項是把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二項拿來剪接的。
10
0
#358308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規範的是合法授益處分廢止要件,
行政程序法第126條則是合法授益處分廢止後需給予補償的情形,
給予相對人損失補償並非合法授益處分廢止要件。
6
0
#578873
關鍵是信賴保護原則。
1
0
#5046612

D是行政契約的東西 (行程法 第146條)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379918
未解鎖
「合法」行政處分「廢止」 1.非授益之...
(共 3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