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對於檢方「相驗屍體證明書」製作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屍體的相驗,檢察官得命檢察事務官會同法醫師、醫師或檢驗員行之
(B) 依刑事訴訟法第 218 條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由檢察官
相驗
(C) 由檢察機關製作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具有公文書形式上之真實,訴訟上得用
以反證來證明其所載事實之不真實
(D) 相驗屍體證明書之死亡種類勾選為「意外」,此法醫學上所稱之「意外」與
保險學或保險法上之「意外」定義完全相同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74-75 (D)法醫學上意外與傷害...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A B 非病或可疑非病,檢察官相驗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