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根據現行教師法,教師享有下列那一項權利?
(A)罷教權利
(B)工會組織權利
(C)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權利
(D)校外兼職自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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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2360), C(6187), D(39), E(0) #69619

詳解 (共 9 筆)

#147520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工會組織權利

工會法去年6月完成三讀修正,讓教師得以籌組工會

若工會成員夠多,就可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為會員們爭取權益。

工會法修正後,教師仍然不能罷工,只是能擁有以往教師會沒有的「協商權」以及「爭議權」。

 

第 4

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

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第 6

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一、企業工會:

二、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三、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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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72
組織工會應該是屬於工會法的範圍吧?應該不是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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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17

教師組工會:工會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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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557

樓上請看清楚,你要敘述的對象是B

還有你說的「老師可以組工會」是在工會法,但這題問的是教師法

請參考這兩個法律的條文:

教師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工會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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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34

現在好像可組工會ㄌ   但不能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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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00
(D)6.下列何者非勞動三權之範圍? 
(A)團結權
(B)交涉權
(C)爭議權
(D)參政權
 

陳宣穎 大二上 (2014/10/08 21:04):16     

勞動三權是通指下列三個勞工權利,目前在很多國家的法律中得到承認。

  1. 團結權,也稱自由結社權,指僱員有自願團結起來,建立或參加工會等勞工團體的權利。
  2. 團體交涉權,也稱集體談判權,指僱員有通過工會等代表,集體和僱主交涉、談判僱傭合同的權利。
  3. 團體爭議權,也稱罷工權,指當和僱主發生爭議的時候,僱員有組織集體行動(包括罷工)抗議而不受僱主懲罰的權利。但在罷工一點上,很多國家的法律在肯定普遍罷工權的同時,特別排除了特定行業人員(例如公務員教師軍人和一些公眾服務部門)的罷工權,或者要求其在罷工的時候維持最低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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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861
最佳解的「工會法修正後,教師仍然不能罷工,只是能擁有以往教師會沒有的「協商權」以及「爭議權」。」應該改成「協商權」和「團結權」吧,有「爭議權」的話就可以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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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04
所以應該BC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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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494
工會法!太感謝了,什麼法都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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