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國際海運事業自中華民國境內載運「貨物」出境者,其銷售額應如何計算?
(A)依據實際里程計算
(B)視各航空公司規定計算
(C)自中華民國境內承運貨物出口之全部運費
(D)自中華民國境內承運貨物至中華民國境外第 1 站間之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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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7), C(357), D(160), E(0) #2965680

詳解 (共 3 筆)

#5563876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8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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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6624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8條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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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4792
ㅤㅤ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8條
  1. 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國際運輸事業自中華民國境內載運客貨出境者,其銷售額依左列規定計算:
  2. 一、海運事業:指自中華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或承運貨物出口之全部票價或運費。
  3. 二、空運事業:
  4. (一)客運:指自中華民國境內承載旅客至中華民國境外第一站間之票價。
  5. (二)貨運:指自中華民國境內承運貨物出口之全程運費。但承運貨物出口之國際空運事業,如因航線限制等原因,在航程中途將承運之貨物改由其他國際空運事業之航空器轉載者,按承運貨物出口國際空運事業實際承運之航程運費計算。
  6. 前項第二款第一目所稱中華民國境外第一站,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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