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當甲公司符合下列那些情況時,無須提出合併財務報表?
①其係由另一個體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或部分擁有之子公司,而其所有其他業主(包括無表決
權之業主)已被告知且不反對母公司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
②其債務或權益工具未於公開市場(國內或國外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包括當地及區域性
市場)交易
③其未因欲於公開市場發行任何形式之工具,而向證券委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報表,
或正在申報之程序中
④其最終母公司或任何中間母公司已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供大眾使用,於該等
財務報表中子公司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公報之規定納入合併財務報表或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A)須同時符合①、②、③及④
(B)只須符合①、②及④
(C)只須符合①、③及④
(D)只須符合①及④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依據IFRS10第4段,除下列所述者外,...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根據IFRS10第四段,A...
未解鎖
採用權益法之豁免(故無須提出合併報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