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Ausubel的講述教學法與J. S. Bruner的發現教學法的關係就像?
(A) 規則-實例法與實例-規則法
(B) 歸納與演繹
(C) 相干特徵與不相干特徵
(D) 反例與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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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7), B(400), C(25), D(74), E(0) #91754
統計: A(867), B(400), C(25), D(74), E(0) #91754
詳解 (共 6 筆)
#165234
B要改成「演繹與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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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23
意義教學法與發現教學法之異同:
1.相異點:(教師角色)
(1)發現教學理論:教師扮演的是引導角色,教師不講解教材,鼓勵學生主動發現
(2)意義教學理論:教師將教材詳細規劃,條理分明的對學生講解,又稱講解式教學法
2.相同點:(教學目標)
(1)均重視學生學習的主動性
( 2)強調學習新知識時先備知識的重要性
(3)認為認知結構是不斷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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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24
發現教學的教學步驟:布魯納並認為發現學習具有六種基本要素--第一、運用個人的思考(using one's own head);第二、知識的內容配合個人的學習背景(making knowledge one's own);第三、自我增強的求成動機(competence as self-rewarding);第四、經由假設以解決問題(problem solving through hypothesizing);第五、自我反應的特質(the self-loop problem);第六、對照的能力(the power of contrast)(Bruner,1963)。
(一)引起動機
1.提出相關問題的正例和反例
2.語言轉譯成學生的真實世界
(二)提供教材結構
(三)描繪豐富圖像
1.運用遊戲、實驗、看圖說話、情境模擬等方法
2.鼓勵練習和想像
(四)鼓勵有組織推測
1.整理並發表練習和想像的圖像
2.善用5W推測
3.縮小範圍發現正確關聯
(五)回歸教學目標—評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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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25
解釋教學法(expository instruction)的教學步驟
(一)教學前的準備工作
1.確定教學內容。
2.學生的先備知識。
3.選擇前導組織。
(二)正式教學階段
4.說明教學目標並建立心向。
5.呈現前導組織。
6.呈現學習材料。
7.檢查理解情形並擴充思考性。
(三)教學後的工作
8.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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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43
(B)選項為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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