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乙為夫妻,尚無子女。甲因經商失敗,出國避債,失去音信達十年之久。其善意之 妻乙聲請法院為死亡宣告後,與善意第三人丙結婚。乙繼承甲所有之土地一筆、房屋一 棟以及現金一筆。其後,乙將現金全部捐贈給某慈善基金會,該屋則因瓦斯氣爆而完全 燒毀,只剩一筆土地。甲突然回國現身,聲請法院為死亡宣告之撤銷。請問:

(一)乙、丙婚姻的法律效力如何?(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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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警察轉司法)
豪(警察轉司法)
詳解 #3742350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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