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令:發布人事/法律制定,撫卹/任免/褒獎/部隊命令時使用
2.呈:對總統時簽用
3.咨:總統府與立法院/監察院間往來使用
4.函:各級機關彼此間協調事務或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所要求,協調事項,人民對機關有所陳請/諮詢/申請事項時使用
5.公告:各級機關依據本身授權事項,對一般大眾所發布之相關事項時使用
6.其他公文.
行政機關之訴願決定書
檢調機關之起訴書
僑務機關與海外僑胞
僑團間往來之文書
外交機關對外之文書
軍事機關部隊有關作戰計畫及情報所需之特定之文書
其他適用特定業務性質之文書
P.002
公文程式有呈、咨、函、書函、公告、簽共六種。
呈:給總統之公文。
咨:總統對立法院及監察院間之行文。
函:屬員要給主管之文。
書函:使用範圍比函廣泛,性質不比函正式。
公告:為廣為周之文;可以書刊、公佈欄...等公告;但如一般性質之文可用電話告知。
令:單位主管對下級人員人事任免,撫卹,獎懲,表揚,部隊/情治機關人員任務派遣指示事項
呈: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要求事項辦理情形,或機關內所屬對主管指示事項辦理情形有所報告時使用
咨:總統府與監察院/立法院往來使用
函:一般機關往來間使用,或人民與政府機關間有所陳請,建議,諮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