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依據姓名條例第 15 條規定,附上理由說明下列情形得否申請改姓、改名 或更改姓名?

(二)某乙於100年11月5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判決確定,遭通緝因 未到案而無執行完畢之日。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4月8日 發函以本案因行刑權時效消滅而撤銷通緝,依法不得再予執行。某乙於 收到此函後,立即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