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假設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以下兩項法律草案,其規定內容如下:

(二)為減少網路上假訊息散播所造成之不當影響,草案二法律規定:「凡在網路上意圖散布於眾,匿名指摘或傳送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經檢察官或自訴人依據刑法第三一零條提起毀謗罪之訴後,推定匿名之行為人係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但該行為人得舉證其言論非出於故意而免責。」(12分)

倘若某民間團體負責人對上述兩項法律草案之合憲性有所疑慮,而您為此團體之法律顧問,請您依據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及學理,就此兩份法律草案之合憲性問題,表示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