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國營事業員工甲擔任所屬單位公共工程採購案件驗收工作,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0分)
(二)甲驗收時發現廠商 A 偷工減料,遂利用驗收職權,要求廠商 A 負責人乙於網路訂購高階手機等 3C 產品送貨到女友家中,事後作出驗收合格之認定。甲之行為依刑法應如何論處?(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To F3
關於『負責政府採購案之監工及驗收事務,是否為刑法上公務員』,肯定說與否定說實務均有採。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法院108年4月9日召開了108 年度第 5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採肯定說
認為辦理採購之公營事業員工,不論是負責招標、審標、決標、履約及驗收等何階段,均屬刑法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