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針對若干受違憲審查的法規,法條就字面觀察,並未因受規範者之性別而異其效力(屬性別中立),惟系爭規定長年實際適用結果,受規範者所受處罰或不利益影響,卻呈現出性別分布失衡之現象。請問這種法規是否違反憲法對於性別實質平等的保障?請舉大法官釋憲實務說明之,並寫下你/妳的看法。(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