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國104年的綜合所得稅試算表(單位:元)如下:

註1: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註2:應納稅額計算至「元」為止,「角」以下捨去。 試回答下列問題:
乙老闆說法錯誤,因為扣除累近差額 才是實際要繳交稅額。
所以乙老闆跟甲老闆 繳交的稅額是一樣的
甲:4,400,000 x 30% - 365,000 = 955,000
乙:4,400,000 x 40% - 805,000 = 955,000.4
否;因為高一個稅率級距後,其累進差額量可以減少的金額較高,且因角元以下捨去,故與甲老闆的應納稅額相同。
錯誤
甲老闆納稅額
→4,400,000*30%
=1,320,000
1,320,000-365,000
=955,000
乙老闆納稅額
→4,400,001*40%
=1,760,000
1,760,000-805,000
=955,000
故 納稅額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