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所有一筆土地,於民國(下同)70 年經分割為 A 地號與 B 地號二筆土地。其
中 B 地號土地因乙縣之丙鎮公所辦理都市計畫道路工程需要,而有徵收之必要,於
同(70)年徵收過程中,因作業錯誤,將 B 地號土地誤植為 A 地號,經報請臺灣省
政府准予徵收後,乙縣政府公告徵收 A 地號土地,發給甲地價補償費,並將 A 地
號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丙鎮所有,惟事實上丙鎮公所係將 B 地號土地闢為公用
道路使用。90 年間,乙縣政府於地籍圖重測時,發現上述徵收錯誤,乃報經內政部
核准公告撤銷 A 地號土地之徵收,並回復 A 地號土地所有權登記予甲,但該 B 地
號土地仍繼續供道路使用。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