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
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25971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25971
科目: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25971
科目: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年份:
104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一、食品大廠 A 公司產品多次獲得政府認證優良安心食品,其生產之「100%天然初榨橄欖 油」市占率最高,卻長期在其產品中攙有成本較低的其他油品及色素,多年來獲利數十 億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及該項第 7 款「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販賣……:七、攙偽或假冒」,依照同法第 44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罰鍰額度為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 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事件曝光後,主管機關 依上開規定,對 A 公司處新臺幣十億元罰鍰,並命 A 公司歇業,A 公司對上述裁罰提起 訴願。
申論題內容
⑵主管機關裁罰同時,將涉及刑事部分移送司法機關,假設於訴願程序中法院針對上開 違法行為,依照同法第 49 條規定,對 A 公司處四千萬元罰金,判決並已確定,訴願 機關應如何審理裁罰處分?(15 分)
詳解 (共 8 筆)
詳解
提供者:Cherie Chen
(ㄧ)行政罰法 第 26 條 第一項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第二項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二)本題主管機關將A公司涉及刑事部分移送司法機關,並判決四千萬罰金(有罪判決確定),故主管機關不得再裁處罰鍰。而訴願機關應為訴願有理由決定,並撤銷原處分。
詳解
提供者:Chi-
刑法之罰則乃法律中處罰最嚴厲者。因此,當違法事項同時觸犯行政法及刑法,並已移送司法機關,且業已獲司法機關判決,主管機關因尊重司法機關判決並無追訴其行政罰裁處之必要。
詳解
提供者:就是❤️耍薦
(一)『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又稱「禁止雙重處罰原則」,係指就人民同一違法行為,禁止國家為多次之處罰。其內涵不僅禁止「一行為已受到處罰後,對同一行為再行追訴、處罰」,也禁止「對同一行為同時作多次的處罰」。從法治國家所要求的法安定原則、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比例原則均可以得出同一行為不能重複處罰的要求,且該原則已經大法官作成釋字第503號、第604號予以肯認,故「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應為具有憲法位階之原理原則。 (二)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前段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明文採取「刑罰優先於行政罰」原則,依同法第32條第1項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應將涉及刑事部分移送該管司法機關。
詳解
提供者:vinsonwang6688
不計分,如果有答案被按讚,1個讚可以獲得25枚Y幣
詳解
提供者:anita huang
1.行政罰法第26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該行為如經不起訴,緩起訴,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的義務規定裁處之
2.本案訴願機關應俟刑事判決後,始得開罰
詳解
提供者:An Tien
按行政罰法規定,一行為同時違法刑事法及行政法上義務,刑事法部分移送司法機關審理,而判決確定處以罰鍰。而行政機關就不得在對違法之行為人處以罰鍰。背後之法理在於"刑事優先原則"。
本題中主管機關裁罰的同時,司法機關對A處四千萬罰金並判決確定。而先前主管機關所裁罰的10億罰鍰就要依照行政罰法的規定將其撤銷。
詳解
提供者:Langus
不知道
詳解
提供者:Life is so cool
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