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曾先生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於 100 年 4 月 1 日在美國紐
約病逝,死亡時遺有下列財產:
⑵位於臺北市房地產一處,房屋部分之評定標準價格在死亡日為新臺幣 300 萬元, 遺產稅申報日為新臺幣 350 萬元;土地部分之公告現值在死亡日為新臺幣 450 萬 元,遺產稅申報日則為新臺幣 500 萬元;土地之公告地價在死亡日為新臺幣 200 萬元,遺產稅申報日則為新臺幣 250 萬元;整個房地產的市場價值約為新臺幣 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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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350萬+500萬
詳解
300